2004年7月1日,山东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广大(2004)139号】决定,在山东大学原广园校区成立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后改名为人权研究院)。当时是全国高校第一个有固定编制、固定办公经费、固定科研场所的人权实体科研机构。2007年获批为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是全国第一个研究人权的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11年与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获批为第一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2011年4月,山东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专门通过【广大(2011)54号】《关于报送山东大学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建设方案和规划的请示》决定,向教育部承诺建立一个“学校直属、独立设置、与院系平行、集教育和科研于一体的实体机构”,并保证专职人员“增加到20-30人”。在学校历届党委、行政支持下,经过十六年建设,人权研究院已经成为全国唯一一个具有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研究平台的人权研究机构。
现有专职人员14人,包括专职研究人员13人、专职行政人员1人。其中,博士13人,硕士1人、博导1人,硕导9人。有2人获聘山东大学“山东学者”特聘教授。研究院成立以来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刊物发表论文400余篇。编写出版《人权研究丛书》(湖南人民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9本)、《人权研究博士文库》(法律出版社,共8本)、《李步云学术精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10本)、《人权知识读本》(湖南大学出版社,共14本)等多套丛书与著作,共计80余部。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教育部基地重大项目10项,其他项目100余项。获得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奖项50余项。10余项智库成果获得国家级领导人等领导批示。在山东大学法学理论硕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申报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师资力量:
杨松才、袁兵喜、肖世杰、王欢、王堃、刘会春、周露露、尹航、毕颖茜、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