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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第三期“青年教师学术沙龙”顺利举办
2021-11-02   审核人:

         2021年11月1日下午,我院第三期“青年教师学术沙龙”在金年会登录会议室顺利举办。本次活动由段陆平老师做了“审思人工智能算法裁判:分歧、障碍及其破解”的学术报告,广东省委党校张婷婷副教授以及我院张玉洁老师、胡莎老师进行点评,宋尧玺老师主持。肖平辉老师、慕子怡老师以及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到场参加活动。

段陆平老师在报告中指出,法律界、科技界包括社会人士对于人工智能算法裁判(AI法官)特别是其主体性问题长期存在巨大争论。对于算法裁判“主体”概念的理解与把握,呈现本质主义与现实主义两种不同思路,以结果为导向的现实主义进路应是明智选择。当下有关算法裁判的分歧主要在于其技术可能性与制度容许性,有关制度容许性问题的争论尤为针锋相对,集中于算法裁判的四大主观障碍:实体不公仍存、程序正义不足、缺乏人文关怀与可问责性难题。对于实体不公障碍,可通过“偏见/错案的不可避免性”的解释分析予以消解;对于缺乏人文关怀的障碍,可通过限缩适用范围为无需价值判断的简单案件、可标准化案件等来消解;而程序正义不足与可问责性难题障碍,长期来看可通过技术性正当程序与责任理论的重塑来调整适应,中短期内则可以通过赋予当事人对算法裁判的程序选择权及救济渠道等制度调整方式破解。未来还应加大研发投入以促进算法裁判及配套的智慧司法技术升级改造,同时也应构建起适用于司法人工智能领域的专门伦理规范,以确保算法裁判始终处于人类控制之下。

在点评环节,张婷婷副教授指出,从司法角度看,AI法官的主体地位深受质疑,辅助性地位也引发热烈讨论。对于AI法官的技术性问题,法律人士难以解决。我们更应关注AI法官对法治和司法权威性的影响与冲击。张玉洁老师则对AI法官主体地位的观点表示赞同,并对报告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他建议从“什么是你的贡献”这一学术核心追问出发,立足于“法律主体”视角朝向一个更加理论化的方向深入研究,将AI法官纳入“国家公权力控制下的算法主体”范畴,丰富数字化时代的主体理论。随后,胡莎老师在现场做了精彩点评,她对段陆平老师所做报告提出七点疑惑,包括就刑事案件而言,“案多人少”问题根源在于立法者过罪化,应从立法调整的“治本”角度出发解决,AI法官能否解决值得质疑;报告中人类中心主义与AI法官秉持的技术中心主义的矛盾问题;AI法官与人类法官“抢饭碗”的问题;AI法官枉法裁判如何追责的问题;当事人不认可不执行AI法官裁判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问题等等。

在自由讨论环节,肖平辉老师、慕子怡老师以及部分同学进一步围绕AI法官的相关争议问题发表了各自精彩的观点,讨论氛围活跃热烈。宋尧玺老师最后做了总结,他立足于法律是理性保守而不是激进变革的力量这一基本立场,首先指出他对AI法官整体上持谨慎态度,但同时也认为,就像人类法官并不完美一样,我们也不必苛求算法的绝对完美,AI法官能否取得主体地位,要看能不能说服包括人类法官、当事人、社会公众等在内的一众主体认可并接受,可能还需要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在精彩热烈的讨论氛围中,本期“青年学术沙龙”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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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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